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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法》相关政策问答
发布时间:2020-10-13     浏览次数:     来源:
 

一、农村土地承包方式有哪些?

答:农村土地承包方式分为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的承包两种。

家庭承包就是以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家庭为单位、人人有份的承包,强调公平,农户家庭作为承包方签订承包合同,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其他方式承包是除家庭承包以外,对养殖水面以及“四荒”等其他农村土地,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进行承包的,称为其他方式的承包。承包主体不限于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农户和成员,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也可以承包,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承包权。

需要注意,实行家庭承包的,以农户为承包单位,农户消亡的,承包地应当回归集体,不能继承。

   

二、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答:1. 依法、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土地经营权流转;

2. 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

3. 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4. 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或者资质;

5. 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