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是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等重大考验之年。做好2020年“三农”工作有着特殊重要性。全区上下务必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的重要讲话批示精神,按照中央农业农村工作会议和省、市、区委全会部署要求,对标对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践行新发展理念,坚定“抗大疫、迎大考、越大关”的信心和决心,补短板,强弱项,惠民生,抓落实,集中力量完成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坚决打赢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硬仗、高质量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扎实补齐农村民生保障短板、强化“三农”发展保障五大重点任务,全面推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确保农村同步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强富美高”新通州建设筑牢基本盘。
1. 确保脱贫攻坚质量。
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提升“两不愁三保障”和脱贫攻坚奔小康工程成果,持续提升“两不愁三保障”质量,全面解决好低收入家庭子女因贫因残因灾辍学失学问题,确保低收入人口大病慢性病得到及时诊治、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对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开展“回头看”,确保已验收交付的房屋达到基本安全条件。切实增强低收入人口的获得感幸福感。开展脱贫攻坚问题大排查,建立问题台账,挂牌督办,整改销号。加大脱贫攻坚工作的督查力度,全面检验脱贫攻坚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保证脱贫质量成色。充分运用“阳光扶贫”、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加强对脱贫绩效、帮扶责任和资金项目的监管,严肃查处扶贫责任不落实、搞虚假脱贫、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
2. 稳定脱贫攻坚政策。
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的指示要求,保持现有政策相对稳定,继续为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购买重大疾病和意外伤害补充保险。全面落实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实施低保“缓退”机制,对特殊贫困群体落实落细低保、医保、养老保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综合社会保障。加强对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的跟踪监测,及时发现返贫人口和新增低收入人口并纳入精准帮扶。继续加大对经济薄弱村扶持,进一步完善、强化结对帮扶机制,推动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担保融资,用好土地增减挂钩、村级公共空间治理等成果,推动更多农村优质资源向经济薄弱村集聚。明确主体、细化责任抓紧推进 “强村加油站”建设,年底前建成2个强村加油站,所得收益用于促进经济薄弱村集体经济稳定增收。
3. 深化产业就业扶贫。
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强力推动产业扶贫,实现从“输血”到“造血”的转变。重点发展具有一定基础的特色优势产业和门槛低的项目,探索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股份合作等带动贫困户致富的脱贫模式,进一步健全利益联结机制,促进低收入农户通过劳动和权能分享产业增值收益。坚持“智志双扶”,抓好技能培训,免费对有一定劳动能力的贫困边缘人口进行一次全覆盖式培训,让其掌握一技之长,激发内生动力。支持就业创业,村(社区)服务站可专门设立养老、托幼、照料、助残等就业岗位,鼓励农村农民专业合作社、产业大户吸纳贫困边缘人口就业,鼓励民营企业和社会人士以来料加工、订单收购方式,组织贫困边缘人口从事手工工艺品加工、农产品简单加工等工作。出台和完善创业奖补政策,对需要资金开办网店、发展特色农业等致富项目的贫困户,以银行提供小额贷款、财政负责贴息的方式优先给予帮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