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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农工办对获省扶持的农业产业化项目进行业务培训
发布时间:2015-04-27     浏览次数:     来源:

2014年我区获省扶持农业产业化项目18个,共获省扶持资金680万元(其中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升级改造项目5家,获得省扶持资金320万元;农民合作社服务能力建设项目13个获得省扶持资金360万元)。7月30日,区委农工办召集相关部门进行项目实施前业务培训,并传达了省、市关于今年项目扶持的相关要求。

一是完善项目实施方案。根据项目指南规定的扶持内容和支持环节,按照省下达的补助额度及建设任务,指导项目单位及时修改完善项目实施方案,细化、量化实施内容。

二是加强项目组织实施。根据项目实施需要,抽调业务骨干组成项目实施指导小组,指导项目单位制定项目实施工作方案。农经部门要加强项目实施跟踪管理,及时发现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指导项目单位做好项目实施工作,确保项目按期保质完成。

三是严格项目资金管理。严格项目资金用途,各镇区可采取先建后补、报账制、预拔加考核后兑现等多种资金拔付方式,具体由财政部门结合项目情况自行确定。各项目单位要建立相应项目资金明细账,按照项目实施方案中的建设内容及有关财务制度列支费用,切实做到专款专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将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资产平均量化给每个成员,分别计入每个成员的账户并向全体合作社成员公开、公告财政补助资金使用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财政部门要按项目建设进度拔付资金,对不按照规定用途或违法使用资金的,财政部门有权终止资金拨付。

四是强化项目绩效考评。加强项目实施验收与总结工作,根据各项目实施单位上报的绩效目标申报表,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农经部门要指导项目单位建立健全项目档案,并会同财政部门组织专家或社会中介机构对照项目实施方案进行验收考核,形成验收报告,报市级主管部门审核、复验。